根据《泰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泰安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泰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集合时间、地点
体检工作拟于近期进行,集合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二、体检范围及标准
根据简章规定,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组织体检,同时结合考生自愿放弃及岗位递补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体检须知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时到达集合地点,材料不全者不能进入体检集合地点。除特殊原因经招聘单位同意的情况外,未按时到达体检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期间,严禁亲友陪同跟随。考生所携带的各类通讯工具须上交统一保管,体检结束后发放。私藏、使用、借用通讯工具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要严格遵守体检工作纪律和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3.体检前,各位考生须下载打印《参加体检人员基本情况简表》(见附件2,不得改变表格格式,打印在一张A4纸上)手工填写,并签名。特别提醒:此表务必在体检当天随身携带至集合地点统一上交。填写时要字迹清楚,无涂改。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篡改检验结果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体检前,请勿熬夜、饮酒,注意休息。体检前一日晚上9点后请勿进食。体检当天早上须空腹。女性宜穿无钢圈内衣,勿穿连衣裙、连体衣、连裤袜。
5.已怀孕的考生可以申请暂时不进行X光检查,待孕期结束后补检。怀孕考生应提前告知工作人员和体检医生,并于体检当天提供怀孕相关诊断材料。
6.考生必须按规定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按规定允许延期体检的情形除外),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7.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复检按规定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8.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直接向体检医院缴纳。
9.其他未尽事宜按现场宣读守则或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8-6990877
附件: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1:泰安市人社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xlsx
2.参加体检人员基本情况简表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