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印发〈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的通知》(退役军人部发〔2023〕14号),结合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现将门头沟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符合门头沟区政府安置条件的2024年度退役士兵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
门头沟区属事业单位招聘的岗位(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符合门头沟区政府安置条件的2024年度退役士兵;
2.北京市常住户口;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安排
(一)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
2024年6月19日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依照《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对符合全区政府安置条件的2024年度退役士兵进行量化评分。
(二)报名
2024年6月19日,由门头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量化评分由高到低顺序组织符合全区政府安置条件的2024年度退役士兵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签字的《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的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从中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自行下载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岗位所需的资格、职称、技术等级证书。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门头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门头沟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线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后续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工作安排在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站“人事考试招聘”专栏另行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由门头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门头沟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各招聘单位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考察具体安排在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告”专栏另行公告。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告”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如仍然在职,应在公示期满后30日内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后,方可办理后续聘用手续;无法按期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取消后续聘用资格。
三、其他强调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不予退还;
(二)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的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招聘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均做取消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处理,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公示前各招聘环节如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核、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是否顺延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的情况,不再顺延;
(四)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均做取消资格处理,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五)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本次招聘公告和具体岗位要求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及附件为准,对其他机构转发的招聘公告不做解释。
退役军人事务局咨询电话:010-69869179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10-69843949
附件:
1.面向符合门头沟区政府安置条件的2024年度退役士兵招聘岗位及条件
2.符合门头沟区政府安置条件的2024年度退役士兵应聘报名登记表
门头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