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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及考察公告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事业单位招聘相关政策规定,现将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二、体检

(一)时间与地点

体检工作与考察工作同时开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严格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考生统一收取并出具正式收款票据。

(四)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近期二寸免冠蓝底照片1张(背面注明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迟到20分钟及以上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体检资格。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3.参检考生只能以抽签代号参加体检,在体检过程中,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职位等信息,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4.体检考生应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5.体检前8-12个小时内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并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责任自负。

6.女性受检者生理期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生理期结束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及妇科检查。

7.体检当天请不要化妆,不要戴隐形眼镜,衣着宽松、便于穿脱,不要穿连体裤,衣服包括贴身衣服不能有金属饰物。

三、考察

考察工作与体检同时开展,届时将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与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教育处联系。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进行考察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51-3580068

附件:体检考察名单.pdf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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