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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岗位)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2024年3月21日发布的《2024年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上(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不足60分的,按平均分划定)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的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根据报考岗位要求:考生本人需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已获取的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境外高校毕业生须翻译成中文)、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2024届毕业生需提供在校学生证或就读证明,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等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等情况的,经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后,酌情予以递补。

咨询电话:0574-89384305、0574-89384220(工作时间开放)

附件:2024年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合岗位)资格复审时间表.xlsx

中共宁波市北仑区委组织部

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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