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公证处因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聘用制),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合法、严谨、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制定简章并公开发布,依照规定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公证员(聘用制)2名。
三、报考条件
1、常州地区户口,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通过原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具有公证员执业证或目前可以申报公证员执业证的公证员助理(需提供现任职公证处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素养,诚实守信,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愿从事公证工作,能胜任岗位工作,遵守规章,服从管理;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有团队精神。
3、岗位简介表:
岗位 编号 | 岗位 名称 | 岗位职责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01 | 公证员 | 办理各项公证业务 | 2 | 本科及 以上 | 不限 | 1、年龄在28-35周岁;具有全日制高校法律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2、具备基础的法律文书写作能力及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4、中共党员优先。 |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1、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资料上传、资格审查、缴费、下载面试通知单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xibaoyb.com,报名时间: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2月25日。
2、报名费统一为100元,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2月27日。
(二)报名注意事项和资格复审
1、应聘人员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信息中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络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2、报考者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
①报名表;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③户口簿;
④学历证书、公证员执业证、公证员助理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现任职公证处工作证明等;
3、应聘人员于面试当天携带上述证书原件参加复审。
五、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考生的面试通知单均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面试成绩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面试通知单下载截止时间:2024年3月1日下午14:00)
面试时间:2024年3月2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武进区司法局三楼会议室304房间(常州市常武北路10号)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缺额按本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公司会同派驻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前,本人属社会在职人员并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提供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后,进入考核程序,不能按时提供者作自动放弃处理。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仍按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常州市武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站(www.jswjrc.com)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录用。
八、录用及待遇
1、经考核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实行岗位派驻的用工形式,与常州市武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2、试用期工资待遇,每月按8000元发放,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法律及相关法规规定个人支付的部分由个人承担。
3、试用期满后被录用者,实行年薪制,全年工资待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含试用期),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法律及相关法规规定个人支付的部分由个人承担。另外,公证处在年终考核时根据其工作绩效给予适当奖励。
4、招录人员资格保留期限为一年,一年内派驻单位同岗位需要补录的,可从本次录用人员同岗位中按序实行定向递补。
九、其他事项
本次招录工作相关信息在武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网上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并请保持报名电话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86529675 8831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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