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丁岚、万姝婷、马宇秋、王凤林、王刘阳、王珂珂、王梦瑶、王婕妤、王酬勤、邓家婷、石楠、田怡宁、成雨晴、朱越凡、刘贤莹、李颖、李佳蔓、李荆华、李倚彤、李梦吟、杨帆、杨涛、杨孔莹、杨杏子、肖婷、吴讯、吴雨、吴慧文、吴燕妮、何洁莹、张珍、张明琪、张祎玮、张彦睿、陈礼锋、陈秒秒、罗文豪、金琴、周青、周璇、郑路小唐、胡阿雨、柳依璠、祝祺、骆柳、秦佳、袁静、徐梦琛、郭玲玲、黄颖、曹煜、彭孝悦、蒋雨薇、韩曦、鲁依、谢双蔓、熊晖
二、资格复审
(一)审核对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
(二)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6月14日14:00-15:00
2.地点:滨江校区立德楼101
(三)现场资格复审须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2.考核诚信承诺书(附件)(签名须手写)。
三、考核
(一)考核时间地点
时间:6月14日15:30-17:00
地点:立德楼103、104
(二)参加考核对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
(三)考核方式
因工作需要,原《武汉音乐学院计划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非事业编财务人员招聘公告》中第四部分“考核”调整为如下内容:
1.考核内容:业务能力+综合素质
2.考核方式:考核分初试和复试,初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复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首先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1:10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实行百分制,及格线为60分。
3.笔试主要考察专业能力,面试主要考察综合素质。
4.考核总成绩: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与公示
原《武汉音乐学院计划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非事业编财务人员招聘公告》中第五部分“体检与公示”中“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由我校统一组织,在湖北省三甲医院进行。”调整为“根据应聘者考核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由我校统一组织,在湖北省三甲医院进行。”
五、应聘者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附件:考核诚信承诺书
武汉音乐学院人事处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