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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港航事务中心属下汕头港公共设施管理站(汕头港通信调度中心)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体检预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等有关规定,体检工作于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汕头市港航事务中心按有关规定要求组织实施。现就体检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详见《关于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汕头市港航事务中心属下汕头港公共设施管理站(汕头港通信调度中心)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人员的公告》

二、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一)体检时间:6月20日。

(二)体检集中地点:入围体检考生必须于体检当天6月20 日8:30前到达汕头港公共设施管理站(汕头港通信调度中心)(地址:汕头市韩江路31号港务大楼五楼)集中。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三、体检报到

入围体检的考生请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1张。属矫正视力的近视考生,请注意携带本人常用的眼镜。

到达集中地点后,请考生务必保持安静,认真听从工作人员指引,配合填写体检表(不得填写本人姓名,按汕头市港航事务中心指定序号填写),贴上本人相片后交工作人员保管,由工作人员引导乘坐专用车辆前往医院进行体检。

四、体检纪律

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并装入信封写上本人姓名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考生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私自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

五、考生离场

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在“受检者签字”栏目填写汕头市港航事务中心指定序号(不得签本人姓名),领回代保管物品后,方可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六、体检结果

体检结果由汕头市港航事务中心向考生公布。体检不合格或须进一步检查的,汕头市港航事务中心将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考生,考生须保持电话畅通。

七、关于复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八、其他事项

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本预告及附件1、2,体检项目的体检标准详见附件1,体检须知详见附件2,熟悉有关要求,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汕头市港航事务中心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如更换联系电话,请及时主动告知汕头市港航事务中心)。如考生放弃体检资格的,请于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布的当天与汕头市港航事务中心联系,并提供自愿放弃体检书面声明。

集中地点不提供停车,请考生选择好交通工具,提前熟悉集中地点位置和交通路线,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切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附件:附件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doc

附件2-体检须知.doc

汕头市港航事务中心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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