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以下简称“信息所”),是以农业信息科学研究和提供农业科技信息服务为主要任务的国家级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主要开展农业信息技术、数据科学、农业信息分析、农业信息管理与服务四大学科领域的科学研究,也是全国农业文献信息收藏、加工、分析的国家级科技图书文献中心。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海内外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申报条件
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科英才”工程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信息所人才队伍建设需求,2024年拟招聘青年英才 2人。申报条件如下:
(一)申报人员需满足的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和农科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追求真理、勇于创新,作风端正,恪守诚信,团结合作。
3.热爱“三农”事业和农业科技工作,胸怀国之大者,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扎根农业农村科研工作一线,致力于为实现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贡献力量。
4.身心健康,具备从事科技工作的身体条件,能够全职在岗工作。
5.具有博士学位。熟悉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研究方向符合信息所学科体系建设和科技创新工程团队需求。开展了较为系统的研究工作,独立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过课题(项目)研究的全过程并做出显著成绩,具有创新发展潜力,有能力带领团队在本领域开展研究并做出具有国际水平的创新成果。
6.引进时非我院正式在编职工(其中,海外引进人才回国工作不超过1年),引进后须全职在我所工作5年以上。
7.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至少提供两封相关领域专家推荐信,其中国外回国人员必须有国外相关领域专家推荐信。
8.海外引进人才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特别优秀的可以放宽到2年。
9.国内引进人才应在国内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二)岗位需求和要求
具体见《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目录》(附件1)。
二、岗位待遇
(一)所级入选者
引进的青年英才一经聘用,即成为所级入选者。聘期内,为其提供总额不少于100万元的科研启动费;按照所内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提供相应工作待遇,除享受该岗位正式职工的工资待遇外,额外发放岗位补助10万元/人/年(税前,下同),最多发放2年,入选院级入选者后不重复发放。
(二)院级入选者
引进的青年英才在岗工作满1年后,可申报院级青年英才择优遴选,到岗3年内至多申报2次,通过遴选的院级入选者由院颁发入选证书。院级入选者支持期一般为5年,支持期内,为其提供80~120万元/人/年的科研经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外,可再享受15~30万元/人/年的岗位补助。
此外,在工作条件、职业发展、能力提升、安居保障、人文关怀等方面,将给予重点保障支持。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全年受理报名。应聘人员可于公告之日起,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邮箱xxsrsc@caas.cn,同时将应聘材料纸质版邮寄至我所,原件于面试时复核。
2.资格审查。我所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同行专家通讯评审。由人事处组织相关领域知名专家对申请者进行同行专家通讯评审,重点评价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研基础和发展潜力等。
4.现场答辩综合评议。根据人才实际情况,人事处将提前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通知申请人参加现场或视频答辩,或结合同行专家通讯评审进行综合评议。综合评价申请人的政治素质、思想品行、学术操守、科研能力、岗位匹配性,下一步科研工作思路和研究计划等情况。
5.体检及考察。按规定对拟聘人员进行入职体检及考察。
6.确定人选。经所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才名单。
7.公示及备案。公示拟引进人才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8.签订聘用合同及办理聘用手续。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并办理相应的聘用手续。
四、应聘材料
1.《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2024年青年英才应聘申请表》(附件2),一式一份;
2.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护照)、代表论文、著作、获奖证书或专利、基金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3.其他说明材料。
五、其他事项
1.国(境)外高校就读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2.如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或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不予录用。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邮编100081)
单位名称: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
电话:(010)82109880、82105033
邮箱:xxsrsc@caas.cn
传真:010-82105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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