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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泉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体检的通知

根据《2024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2024年泉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体检时间定于2024年6月21日(星期五)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

2024年6月21日上午6点20分。

三、报到地点

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会议室。

四、体检标准及办法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

五、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支付(医院根据相关收费标准收取,约现金600元)。

六、应带材料

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及1寸彩照1张。身份证丢失的,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与准考证同底相片的有效身份证明。

七、体检须知

1.体检对象属于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应于体检前提交同意报考的材料(包括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辞职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无法提供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2.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前禁饮酒及进食油腻、辛辣食品,避免剧烈运动,勿熬夜。考生在体检前一天晚上九时后不得进食;待抽血、B超后才可吃早餐,B超检查时,须憋尿至膀胱完全充盈状况(最好是不排晨尿,缩短憋尿时间);B超后才可小便。

3.因怀孕无法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于2024年6月20日上午10:00前递交《延迟参加体检申请书》,并提供有关怀孕的医院证明或其他相关检查材料予以佐证。

如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期参加体检的,需于2024年6月20日上午10:00前递交个人说明,由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后决定是否给予延期体检。

4.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提交复检申请,由组织、人社部门另行指定医院(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到其它医疗机构体检的一律无效。

5.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包括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6.体检结果将以短信方式告知考生,体检合格的人选应在6月30日前提供户籍所在地综治部门(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综治证明(或无犯罪记录证明),并配合组织、人社部门做好档案转递等相关工作。

7.考生需查询个人档案的具体保管单位,体检结果出来后及时办理调档手续。

8.报考泉港区党群系统事业单位(主管代码076-085)的考生请将材料交到泉港区政府大楼402室公务员管理股,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95-87996103,邮箱:qgzzbdqg@163.com。

报考泉港区政府系统事业单位(主管代码086-092)的考生请将材料交到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人事管理股,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95-87987377,邮箱:qgrs87987377@163.com。

附件:2024年泉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体检对象名单

泉州市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8日

附件:2024年泉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体检对象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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