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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关于科研助理招聘工作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6部门《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任务安排工作的通知》(内科成字〔2023〕29号)文件精神,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科研助理2名。

一、岗位介绍

主要职责为协助研究团队完成研究工作,搜集、整理、分析和处理研究数据,完成科研项目的组织和管理等任务。

二、应聘基本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崇尚科学精神,具有创新精神和进取心、责任心强;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

(三)具有承担相应岗位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和素养,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应聘人员应为应届高校毕业生,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优先。

三、岗位要求

(一)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能够熟练运用Excel、word等办公软件。

(二)有良好的学习能力,具备扎实的科研基础知识和实验技能,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能够独立完成科研助理的日常工作。

(三)能接受并适应深入基层开展实地试验研究工作,了解农业生产现状、问题和发展趋势者优先。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任职条件

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表》(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附件2)。

五、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20日止。

(二)报名方式:填写《科研助理岗位应聘报名表》与相关应聘材料(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发送至招聘岗位指定邮箱,邮件标题统一为:2024年科研助理+姓名。

我单位将对应聘人员应聘条件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对未进入面试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

六、岗位聘用待遇及管理

科研助理岗位属临时性岗位,非事业编制;聘用工资不低于当年呼和浩特市最低工资标准。

七、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结果将通过电话进行通知,请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如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关程序,视同弃权。

(三)本次招聘解释权归招聘主体,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请及时咨询。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1-3598305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科研助理岗位需求表.docx

2.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科研助理岗位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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