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公安局关于2024年(第一期)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江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辅警5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二、招聘职位及名额计划招聘文职辅警5名(限女性)。三、招聘条件(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9年6月20日至2006年6月20日期间出生),急需的专业技术、专门技能人员可以适当放宽年龄限制;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含应届生)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裸眼视力均在0.6(标准对数视力4.8)以上或矫正视力均在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身高不低于158cm;心理素质合格;6.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2)退役士兵;(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处罚的;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四、招聘程序(一)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 6月25日,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中江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大楼政治处515室。需提供的相关材料: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信用报告、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公安机关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持相关证明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填报虚假信息获取考试资格、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在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均可取消该报考人员的资格。(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见体测通知。项目:2000米跑、10米×4往返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全国公安民警综合体能练兵手册》(试行)执行并实行达标制,合格者进入考试环节;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年龄按体能测试的当日计算。考生需持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测试场地,测试考试开始后15分钟未到者视为弃权。(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操作考试、心理素质测试和面试。1.笔试时间:待定(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地点:待定形式:采取集中考试,统一阅卷,笔试时间60分钟。内容:笔试(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法律基础知识以及公文写作能力与时事政治等,笔试成绩为50分以下者(不含50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计算机测试环节,考试内容范围在报名时一同告知并下载,笔试按30%计入总分。考生需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入场,考试15分钟未到者视为弃权。2.计算机测试计算机操作考试(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打字、电子文档和表格编辑等,打字低于20字/分钟的(不含20字/分钟),不得进入心理测试环节,计算机操作考试按30%计入总分。3.心理素质测试对笔试和计算机操作考试合格人员进行心理素质测试,由具备专业资质人员运用专业手段,对考生进行测试,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有适应公安工作的心理素质。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因心理素质测试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不递补。4.面试笔试、计算机测试和心理素质测试均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10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行体检环节);面试按40%计入总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四)体检时间、地点:见体检通知参加体检人员按聘用职位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标准除本公告明确提出的要求外,其他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识(试行)》中的“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纹身、色盲、和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不合格。体检人员对体检身高、体重、视力结果有异议的,当场提出申请,可现场复检一次;对其它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组织复检一次。(五)考察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或政审存疑不能提供相应证明的人员不予聘用。(六)递补因体检不合格、政审不合格、考生不服从调配、自动放弃等原因,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根据工作需要,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七)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八)岗前培训根据工作需要,可调配职位。对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招聘人员集中岗前培训。培训合格且试用期两个月考核合格的与中江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培训不合格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五、工资及待遇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制度,工资福利按照有关政策执行并进行调整。经费由县财政统一保障,由县财政核定发放。六、纪律与监督为保证本次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辅警招聘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县纪委监委、县政法委、县人社局将全程监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本公告由中江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8)7201751 举报电话:(0838)-7209766中江县公安局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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