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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

鹤峰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测试工作已完成。现将体检、考察工作安排如下:

一、体检相关事宜

(一)体检对象

按照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依规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地点

集合时间:2024年6月27日上午8:30

集合地点: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容美广场政府大楼6楼605室)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按集合时间提前10分钟到达集合地点,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然后统一到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时带本人身份证、一寸彩色登记照一张,体检费考生自理。

3.考生在体检前要注意饮食和休息。体检前一天20:00以后至体检结束前禁食禁水(包括服药),体检前不饮酒及碳酸饮料、不熬夜、不做剧烈运动等,体检当日空腹,在未做完抽血和B超项目检查前,不得进食(包括饮料)。为方便体检,请女性考生不要穿连衣裙。

4.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5.体检结束后及时将体检报告交回体检科,不得自行带离医院,否则作体检不合格处理。

6.参加体检的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对结果有异议的项目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7.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作自动弃权处理。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岗位,可在同一招聘岗位参加测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规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体检作弊的,取消聘用资格。

8.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听从体检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有舞弊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准备相关资料,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具体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三、联系方式

鹤峰县人社局人力资源与录用调配股

联系电话:0718-5281229

附件:鹤峰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县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入围名单

鹤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4日

附件:鹤峰县自然资源规划局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农村经济服务中心 县林业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入围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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