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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

根据工作需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和职位人数

(一)岗位职责

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校对、送达法律文书;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完成法官、法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9名。

二、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报考年龄为18至28周岁(即1995年7月2日至2006年7月1日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法院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掌握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能熟练听、说潮汕话,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

7.符合招聘职位的学历与专业要求(详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招聘合同制书记员职位表》,报考人员须于网上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计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其他不宜担任合同制书记员的情形。

三、

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与聘用人员明确试用期并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市聘用人员的薪酬标准执行。

四、

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8:00至2024年7月5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人员登陆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https://www.stcourts.gov.cn/)和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下载本公告附件《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按要求内容填写并在贴照片处附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采用JPG格式),将填写好的报名表连同报名资料扫描件作为附件(文件名为本人姓名),发送至stfyzpks2023@163.com邮箱;邮件标题需注明:应聘职位名称+姓名。

3.报名资料:①《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③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

五、

考试

考试分为中文录入测试、笔试、面试三部分。

1.委托第三方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

考试时间:45分钟。

考试内容:中文录入测试为键盘录入方式,试题分为两部分。

①键盘录入字数约6000字的一篇文字。

②语音试题,应聘人员听普通话录音打字,录音时长3分钟。

评分标准:在规定时间内,以汉字输入准确率及速度为标准进行综合评分,其中准确率占60%,速度占40%。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高于合格分数线方可参加笔试(含60分)。考试结束现场公布成绩及名次,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3比例进入笔试、面试。如综合分数相同的以准确率高者为优先。

2.笔试:

主要考核应试者的逻辑分析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3.面试:

主要考核应试者的逻辑分析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4.总成绩计分: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按面试占40%、笔试占20%、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占40%相加合计作为总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依次排名。若总成绩相同者,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录入测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到低确定名次。任一科目缺考者,视为放弃本次录用考试。

六、

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和考察规定标准执行。

七、

公示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

递补

本次考试成绩在公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总成绩公布时间起算),招聘工作完成后,如1年内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

其他事项

1.在招聘过程中,考生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由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应聘人员无特殊原因的,须按照指定时间参加体检,积极配合好考察,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等,否则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4.应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须在我院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5.请应聘人员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以方便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单位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因通讯不畅产生的相关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6.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由纪检督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

7.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可致电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0754- 88933104,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

8.本公告有关及未尽事宜,由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附件:

1.《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招聘合同制书记员职位表》

2.《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招聘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

附件1.岗位设置表(书记员).xls

附件2.报名登记表.xls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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