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通知公示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面向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面向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签订三方协议工作已结束。按校园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现公布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面向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名单,并定于2024年6月28日(周五)在辽宁省金秋医院组织体检。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请各位考生于2024年6月28日8点10分前到辽宁省金秋医院3号楼(沈阳市沈河区小南街317号)报到。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体检要求

1.请受检者自行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口罩,保持一米距离。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请按时参加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4.受检考生备好身份证、体检费用为600元(支付形式:微信或者支付宝),体检表上贴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一张。

5.体检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自备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6.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

7.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当日晨禁食禁水。体检前沐浴,穿好内裤,保持外阴部清洁。

8.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月经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9.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10.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1.因通讯工具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考生家长和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

咨询电话:024-31266264

附件: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面向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名单

附件: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面向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xlsx

版权与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