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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根据《江山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经研究,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单位编外用工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编外用工4名,具体岗位详见《2024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下属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江山市生源和江山市户籍的社会人员及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10日前取得学历证书。户籍以2024年6月(含6月)前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愿意履行编外用工义务,服从单位管理,遵守纪律;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6、本次招聘所涉及到年龄计算,30周岁至40周岁指1983年6月至1993年6月期间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6月及以后出生。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时间、相关年限要求均计算到2024年6月。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录用等程序。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均发布在江山市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iangshan.gov.cn/

(一)报名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4日-7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地点: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316室(江山市北关路24号)。

3、报名者需带材料:

(1)《2024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下属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请考生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并粘贴1寸免冠近照)。

(2)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推荐表,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报考岗位所需提供的其他证件、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受委托人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附件3)和受委托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须达到1:2开考比例才可开考,不足1:2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核销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核销指标数届时将向社会公告。报考岗位取消的,考生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报名。

现为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需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并在报名时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者填报、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含写作)。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

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按面试通知书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

面试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

面试合格的,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该岗位可依次递补。

(六)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招聘录用的依据。

(七)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确定的拟录用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并按照《江山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实行用工管理。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在体检、考察、录用等环节中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在7月10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否则不予录用。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含本人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核等过程中填写或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招聘资格。

3、报考期间报考人员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4、报考人员对报考资格条件、工资福利待遇等信息需要咨询,请直接与本单位联系。政策咨询电话0570-4116496。

公告不明之处,由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研究确定。

附件1:2024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下属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计划表.xlsx

附件2:2024年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doc

附件3:委托书.doc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江山分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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