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波市江北区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报名及初审环节已结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各单位资格复审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
选聘单位 | 地点 | 时间 | 联系电话 |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防空管理中心 | 宁波市江北区新马路61弄区政府1号院6号楼313办公室 | 2024年2月1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7:00 | 0574-89184661 |
宁波市江北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 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兴北路深悦商业广场7号楼11楼1120室 | 2023年1月31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7:00 | 0574- 89582892 |
宁波市江北区内河管理中心 | 宁波市江北区新马路61弄区政府1号院10号楼207室 | 2024年1月30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7:00 | 0574-87356391 |
宁波市江北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 | 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兴北路深悦商业广场7号楼13楼办公室(1312室斜对面) | 2024年1月31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0-17:00 | 0574- 87283599 |
资格复审时除提供报名表外,还需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身份证和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2.学历学位证书,在港、澳、台及国外就读或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习所获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4.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
5.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同报名表);
6.其他证明材料。
参加选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有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未如实填写有关情况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选聘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事宜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