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法院2023年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我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了考察,现将考察合格、拟录用为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警务辅助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4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德政路8号A808,邮编:518100,电话:0755-89902852,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我院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情况和问题认真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情况。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将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不予录用情形的,将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附件:龙岗法院2023年警务辅助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名单.xls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