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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2024年崇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规定,现将2024年大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结合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确定梁小萍等39名同志为2024年大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请入围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体检须知》(见附件2),于体检当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1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等规定材料按时到达集中地点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集中的时间和地点

体检集中时间:2024年6月29日(星期六),要求体检当日上午7:30前到达集中地点。

体检集中地点: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明秀校区)西北门左边停车场。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执行。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人选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初检费用约500元左右,需要复检的费用另计),因体检不允许携带手机,请考生自备一定量现金或银行卡。

(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招聘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聘用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通知发布之后,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有体检缓检需要的,请考生本人亲自书写一份放弃声明或缓检申请(附上缓检医学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于6月28日前提交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备查。

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咨询电话:0771-3632958。

附件:1.2024年大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考生须知

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5日

附件1:2024年大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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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体检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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