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6名合同制法官助理笔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6名合同制法官助理的公告》,经过资格审查,现将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定于2024年6月29日(星期六)上午9:30-11:30在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绵阳经开区涪滨路群文街2号嘉来·涪滨印象政法大楼)进行。

进入考场需按法院机关安全有关规定接受安检,安检于考试当天8时30分开始,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试地点。考生经安检后,在现场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凭二代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进入考室参加考试。

二、参加笔试人员

已按照《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6名合同制法官助理的公告》规定的程序报名,并已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黑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将本人身份证放在考桌右上角,以备核查。笔试当天9:20由监考人员宣读《笔试考场规则》,9:30正式开考,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内不得退出考场。

2.因故不能参加笔试或笔试时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笔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3.考试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和备考用品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人员要求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否则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4.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务人员安排,保持考场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左顾右盼、窥视他人试卷答案或交换试卷,考试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弊,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5.提前交卷的考生,必须离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大声喧哗和使用通讯工具,否则按违纪处理,笔试成绩不计分。

6.考生交卷时,必须将试卷、答题纸、草稿纸经监考人员检查,待监考人员检查、清点收卷并准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及草稿纸等带出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笔试成绩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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