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沭阳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警的公告》要求,沭阳县人民法院将组织考生体检,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1.集中时间:6月28日(周五)上午8:00;
2.集中地点:沭阳县中兴医院门诊三楼体检中心;
3.咨询电话:0527-83519078。
二、携带证件及费用
1.携带证件:有效身份证;
2.体检费用:150元/人(请使用微信付款)。
三、组织纪律
参加体检的考生要服从组织,遵守纪律,听从医务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
1.体检考生不得请假,迟到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弃权的考生必须写出书面材料,并须本人签字;
3.体检过程中严禁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4.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
5.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
6.考生必须在规定场所休息和候检,不得随意走动,更不得擅自离开医院。违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注意事项
1.体检当天早晨空腹(不吃饭、不喝水);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不要吃油腻食品,避免剧烈运动;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待孕期结束可以进行X光等项目检查时,完成体检,并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
4.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因漏检造成后果或影响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5.体检当天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有携带必须关机后主动上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如在体检过程中发现考生使用通讯工具的,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6.体检时由医护人员带队进行体检。考生须无条件服从工作人员、医务人员的管理和安排,随叫随到;
7.体检过程中,严禁考生向医务人员询问本人体检情况、是否合格以及其它方面的违规要求等,否则立即取消体检资格;
8.体检中,考生对血压、视力、身高、体重等常规项目的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束后,考生不得就上述项目再提出复检要求;
9.所有体检项目全部结束后,经统一宣布结束后方可自行返程离开;
10. 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将在沭阳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如本人有复检要求,须在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向沭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特此通知。
沭阳县人民法院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