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要求,经自治区地质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依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13名体检对象。现将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1. 矿产地质调查院专业技术岗(38001):刘作松
2. 水文环境地质调查院专业技术岗(38002):司晋
3. 核地质调查院专业技术岗1(38003):朱泊江
4. 核地质调查院专业技术岗2(38004):马学才
5. 地球物理地球化学调查院专业技术岗(38005):金龙
6. 遥感调查院文秘岗(38006):王 瑞
7. 遥感调查院专业技术岗1(38007):张恒琦
8. 遥感调查院专业技术岗2(38008):李根、王佳蓉、蒋松谕
9. 遥感调查院专业技术岗3(38009):周文婷
10. 资料馆专业技术岗(38010):田成华
11. 博物馆专业技术岗(38010):马 蕊
二、体检有关要求
(一)时间:2024年7月3日 早上8:00
(二)地点:宁夏干部疗养院
(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四)体检当天应空腹,并携带本人身份证、2寸照片2张,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男性312元、未婚女性335元、已婚女性354元体检费(现金)。
(五)应聘者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六)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自治区地质局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应聘者,应另外承担复检相关费用。
(七)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由于当天体检人员较多,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准时到达体检地点。
联系人:王飞联系电话:0951-2036329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质局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