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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外司法辅助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舟山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司法辅助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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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8年6月27日至2006年6月27日期间出生);

3.有舟山市(含区、县)户籍或舟山籍生源(舟山户籍的以2024年6月27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计算机及办公软件运用技术和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日下午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方式: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下载并且填写《舟山市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外司法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 (粘贴本人近照) ,发送至邮箱: zsjcyrsc@163.com (邮件主题设为“应聘+姓名”)。

(二)资格审查和面谈

在考试前,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与复印件;

2.学历原件与复印件;

3.《舟山市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外司法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

合格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5倍以上的,增加面谈环节,面谈与现场资格复审一并进行。证件(证明)不全的,不得参加面谈。

资格审查及面谈时间为2024年7月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地点:市检察院。

合格报考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核减招聘计划。

(三)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面试形式。经面谈,根据岗位匹配度等情况,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下一环节。面谈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考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相关标准执行。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本次招录条件。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聘用对象,按规定进行公示,体检合格人员与舟山市人民检察院委托的第三方劳务公司订立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确定。

工作待遇不低于6万一年(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80-2560070

监督电话:0580-2560064

附件:舟山市人民检察院招聘司法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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