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现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平桂区人民法院聘用制新闻宣传人员1名。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应聘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5.身上有纹身的;
6.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要求
新闻宣传人员岗位要求:年龄18-35周岁,能力突出或有相关从业经验可放宽至40岁,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新闻学、传播学、中文、汉语言文学、文秘、法律相关专业,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功底、摄影摄像工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各种拍摄设备,能熟练使用图片处理软件,责任心和执行能力强。能拍摄剪辑音视频者优先,有新闻宣传从业经验、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运营编辑经验、机关单位综合文稿写作经验,有写作特长并在各大报刊媒体上公开发表过文章者优先。报名时可附上作品。
四、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对初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工资标准:基础工资+绩效奖励,平均薪资4000元/月(含个人五险一金部分),工作满一年享受带薪休假。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8日—2024年7月10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报名者如实填写《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完毕后,将报名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hzpgfy@126.com。
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从业经历证明、受过表彰的应提供相应的荣誉证书,个人新闻宣传代表作品3-5份,如宣传稿件、编辑好的微信图文、视频、漫画等作品。
六、招聘方式
经单位组织审查后进行面试,确定聘用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