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非实名用人制度试行办法的通知》(桂教人〔2016〕5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和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公开招聘考试程序,拟聘用张小雨、贺雅静两位同志,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4年6月28日至7月8日)。
在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人员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4年7月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及纪律监督小组(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拟聘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地址: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邮政编码:530022,联系电话:0771-53333130、0771—5333142。
序号 | 岗位序号 | 用人单位 | 岗位名称 | 姓名 | 性别 | 学历学位 |
1 | 1 | 职能部门 | 行政人员1 | 张小雨 | 女 | 研究生硕士 |
2 | 2 | 职能部门 | 行政人员2 | 贺雅静 | 女 | 研究生硕士 |
广西艺术学院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