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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二)

一、单位简介

南昌工程学院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与水利部共建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是国务院批准具有硕士和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是江西省“十四五”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是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定向培养军士院校,是江西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管理学、理学、农学、文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水利电力特色鲜明的高校。

二、招聘岗位

岗位名称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招聘条件

计划财务处工作人员

专业技术

1

1.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研究生专业为会计(1253)、会计学(120201)或计算机(0812)且本科专业为会计学(120203K)、财务管理(120204)、审计学(120207)。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爱国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

5.具有熟练的Excel、Word及财务软件使用能力。

6.热爱财会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能够胜任强度较大的工作。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用之前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如在读博士研究生不得以其已经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报考);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条件中“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7月2日以后出生。

2.国(境)外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在读人员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也不能以其已取得的其他学历学位证书进行报考。

3.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8日24时。

2.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扫描如下二维码,进入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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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填写的《南昌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带二维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推荐证明。

(4)符合所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5)考生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同时发送以下报名材料至人事处招聘邮箱rsc@nit.edu.cn,报名材料制成压缩文件包,邮件标题及压缩文件包均以“应聘XXX岗(岗位名称)+姓名”格式命名,如“计划财务处工作人员+张三”。

六、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学校将对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者应在通知期限内及时补充完善,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资格初审情况将于2024年7月9日前在学校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栏目另行公布。

2.资格复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所需携带材料等事项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栏目另行公布。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3.现场资格审查原则上需本人亲自到场,如本人确实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被委托人必须带上委托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才能进行资格审查。

4.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专业能力考核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核

1.考核方式为“专业能力考核+面试”,专业能力考核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各占总成绩 50%。考核内容包括基础知识、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2.根据专业能力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 )。对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1:3比例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聘用。

3.考核时间、地点将于2024年7月9日前在学校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栏另行公布。

八、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结构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费用学校承担(复检需自费),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守法纪、身心健康等情况。

3.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4.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应聘者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产生的岗位空缺,按本岗位应聘者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九、聘用、待遇

1.聘用。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2.待遇。实行人事代理,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国家规定事业编制人员享有的政策除外)。

3.聘用人员原则上需在本岗位工作不少于6年,聘期内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91-88126554

联 系 人:范老师

电子邮箱:rsc@nit.edu.cn

人事处网站:http://person.nit.edu.cn/index.htm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祥大道289号

邮  编:330099

附件:南昌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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