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二)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创新意识、协作意识、团队意识强;

(四)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四、招聘岗位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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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聘程序

报名(同步资格审查)-考核-考察-体检-公示-聘用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7月12日。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三)报名流程:

1.请应聘者下载填写《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查验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证件照(大小在30K以内),限JPEG、GIF或JPG格式。

3.应聘者需采取电子文档压缩形式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251005664@qq.com。电子邮件标题统一按照“应聘岗位+姓名”格式编写。未按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律视为无效。

4.以上资料原件将在考核前进行审核,通过审核方能进入考核阶段。

(四)考核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用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若未入围,恕不通知)。

参加考核的人员须将提交的初审资料原件带至考核现场进行复核,复核通过方可参加考核。

(五)考察

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等额进入考察程序。工作人员对进入考察程序的人员进行思想政治、遵纪守法、工作实绩、人事档案等方面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考核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进入考察。

(六)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对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照成绩高低依次替补。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泸州市龙驰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公众号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

(八)聘用

根据综合测试成绩、考察、体检情况确定聘用人选,试用期2个月。对在试用期满经考核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转正手续。

四、相关说明

(一)此次招聘工作由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泸州市龙驰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按岗位所需人数择优聘用,拟招聘人员为编外聘用,采用劳务派遣方式用工,聘用人员与四川兴顺劳务代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派遣至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工作,薪酬待遇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二)报名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是在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四)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吕女士,0830-2517127;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刘女士,0830-2513762。

附件: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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