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统筹协调应急管理资源和力量,完善技术保障体系,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领域及事故灾害防治决策、隐患治理、调查分析、安全咨询、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我局决定在现有怀化市应急管理专家库基础上,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增补一批应急管理专家,现将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时间
2024年1月30日至2月20日
二、选聘范围
湖南省范围内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各级企业及社会各界中具有应急管理工作相关专业技术特长的各类专家。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综合应用四大类别(见附件1)。
三、专家选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热爱应急管理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清正廉洁,秉公办事,自愿从事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技术服务工作,认同《怀化市应急管理专家管理办法》各项要求,主动接受市应急管理局的委派任务,无违法违纪、失信行为等不良记录;
(二)熟悉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熟悉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和规范,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在全省或全市相关行业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
(三)具备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中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等专业技术执业资格,有较强的辨识风险、发现隐患和提出对策能力。
(四)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现场调查研究工作,具备独立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
(五)对业务能力非常突出、实践经验非常丰富及个别人才十分紧缺行业的特殊人才,经局专家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学历、职称、经历条件。
(六)省厅专家库内专家自愿加入本市专家库的,免选聘和资料审核程序,直接纳入市专家库。
四、专家职责
(一)参与全市应急管理地方性法规、政策、标准、规划、救援预案(方案)的制定、修订、咨询和评审工作。
(二)参与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思想,宣贯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三)参与应急管理科技能力建设等财政投资项目评审;
(四)参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导、核查、巡查等工作;
(五)参与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减灾能力调查评估;
(六)参与应急救援或演练;
(七)参与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或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八)参与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与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参加相关项目的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和专项论证;
(九)参与各类应急管理培训讲座、应急管理新闻发布、舆论引导、舆情应对及应急管理科普作品、宣传项目评审;
(十)承担市应急管理局委派的其他任务。
五、专家选聘要求
(一)可单位推荐,也可自荐,但均需认真、完整填写《怀化市应急管理局专家申报推荐表》(见附件2),表单内容不完整,或无法清楚表达专家能力及类型选择的,视为无效推荐表。
(二)同一专家可根据个人专业背景申报参加多个专业组以及多个细分专业。
(三)推荐人员应附带佐证材料,未提供佐证材料,表单信息视为无效。
(四)在本文件印发前,已纳入我市应急管理专家库的不需重复申报。
请各单位及关注应急管理事业的相关人士于2024年2月20 日前将专家申报推荐表、佐证资料(相应证书扫描件等)、本人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电子版发送至市应急管理局邮箱,专家申报推荐表须同时报送纸质版至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唐琳,电话:0745-2851688,邮箱:xwxck2246103@163.com。地址: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A栋625室。
特此公告。
附件:市应急管理专家行业领域分类表及怀化市应急管理专家申报表
怀化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