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十堰市农业科学院酿酒工程、发酵工程及相关专业高层次人才引进有关工作,确保公平、公开、公正、择优选拔,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和我院《引进酿酒工程、发酵工程及相关专业高层次人才公告》,报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审核同意,现将高层次人才引进面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经审核,谭玉梅等32人符合资格要求,名单如下:
(以接收报名材料时间为序)
谭玉梅 | 芮蓬 | 孙小炎 | 安龙旭 | 陈旭东 | 姜晴春 |
张肖瑕 | 任鹤菲 | 代玉明 | 吴玉郧 | 朱凯 | 吴梦兰 |
余莉 | 肖琴 | 贾克涛 | 姚玲玲 | 曹余 | 谢再斌 |
郭晨晨 | 何萌 | 荣光玉 | 孙音 | 李子琪 | 刘兵 |
刘丁丽 | 刘晶玥 | 童火艳 | 廖丹华 | 吴家乐 | 王华 |
刘圆圆 | 贾田怡 |
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全过程,考生须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二、面试工作安排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7月14日(周日)上午8:00
地点:十堰市人民小学南校区(人民南路15号,十堰市太和医院预防保健中心对面)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面试当天7:30—7:50,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有序进入考点查验、签到,并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进行抽签候考。
不能出示身份证原件以及未在指定时间、地点签到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
(二)面试内容和成绩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掌握和运用能力、岗位匹配度、综合素质等。面试考题共3道,答题总净时间1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并于面试结束当日在我院网站公示。
(三)注意事项
1. 候考及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要服从现场安排,严格遵守面试纪律,文明应试。考生进入考点后,在正式面试前,无论以何理由离开的,均视为自行放弃面试。
2. 考生所携带的个人物品存放至考点指定位置后,直至面试结束不再接触或使用。考生若将手机、智能穿戴设备等带入候考室或面试现场,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面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3. 考生面试作答期间,不得向考官透漏本人和家庭成员的姓名、本人毕业院校等有关信息,如有违反取消面试资格。
4. 考生提前做好行程安排,自行承担住宿、交通等。
三、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招聘岗位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考生面试成绩须不低于85分方可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要求见《十堰市农业科学院引进酿酒工程、发酵工程及相关专业高层次人才公告》(http://www.hbsynky.org.cn/zhxx/tzgg/202406/t20240603_4536373.shtml)。
相关公示在十堰市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hbsynky.org.cn“通知公告”栏)及有关单位网站发布。
四、其他事项
面试全程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确保安全。
本公告由我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19-8465801(工作时间)
五、监督电话
十堰市纪委监委派驻十堰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0719-8111800
十堰市农业科学院纪委(监察室):0719-8465516
十堰市农业科学院
2024年7月4日
附件:
十堰农科院引进酿造等高层次人才面试公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