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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城县乌兰牧骑公开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乌兰牧骑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乌兰牧骑队伍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动乌兰牧骑事业发展的意见》(内党发〔2017〕39号)、《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关于下达2024年度全县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编制使用计划的通知》(宁机编办发〔2023〕12号)精神,结合宁城县乌兰牧骑现有专业技术人员年龄结构、专业结构和岗位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演职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一专多能原则。

(二)坚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凡进必考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宁城县乌兰牧骑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5名,其中,评剧演员兼一专多能岗位2名(男女不限),声乐演员兼一专多能岗位2名(男女不限),评剧板胡、二胡伴奏员兼一专多能岗位1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面向社会,不限户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乌兰牧骑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符合岗位要求。

(五)形象好,气质佳,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舞台表现能力强。

(六)年龄要求:应聘评剧、声乐演员兼一专多能岗位、评剧板胡、二胡伴奏员兼一专多能岗位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8年7月3日(不含)——2006年7月3日)。

(七)学历要求:应聘评剧演员兼一专多能岗的专科以上学历;声乐演员兼一专多能岗的专科以上学历;评剧板胡、二胡伴奏员兼一专多能岗位的专科以上学历。

(八)身高要求:评剧演员兼一专多能岗的男身高168㎝及以上,女身高160㎝及以上;声乐演员兼一专多能岗的男173㎝及以上,女163㎝及以上;评剧板胡、二胡伴奏员(板胡 、二胡)兼一专多能岗位:男168㎝及以上,女160㎝及以上。

(九)专业及其他条件:

1.评剧演员兼一专多能岗:戏曲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较系统戏剧专业理论知识和一定的文化艺术素养,熟练地掌握评剧专业的演唱、表演技巧,有较高的表演水平和舞台艺术素养,能够在演出活动中圆满地完成所承担的任务,除主专业外,必须掌握(舞蹈、曲艺、器乐)艺术门类技能中2项,达到“一专多能”。

2.声乐演员兼一专多能岗:音乐艺术类相关专业毕业。熟练地掌握声乐表演、戏剧演唱技巧,有较高的演唱、表演水平和舞台艺术素养,能够在演出活动中圆满地完成所承担的任务。除声乐、戏剧主专业外,必须掌握(舞蹈、曲艺、器乐)艺术门类技能2项,达到“一专多能”。

3.评剧板胡、二胡伴奏员兼一专多能岗位:音乐艺术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较系统专业理论知识和一定的文化艺术素养,熟练地掌握评剧板胡的演奏、伴奏技巧,有较高的演奏水平和舞台艺术素养,能够在演出活动中圆满地完成所承担的任务。除主专业外,必须掌握(舞蹈、声乐、曲艺)艺术门类技能2项,达到“一专多能”。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步骤

此次招聘工作分为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及公示、聘用六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3日——2024年7月1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六、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宁城县乌兰牧骑办公室

(宁城县铁西文化中心6楼611室)

联系人:付老师 13947645799

邵老师 18904762699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往届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籍在线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证明以及近期免冠2寸彩照(蓝底)3张,并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

5.应聘人员需在宁城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宁城县公开招聘乌兰牧骑演员报名登记表》填写成电子版并打印报名登记表。

6.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7.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的及信息填报不完整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24年7月19日——7月24日。

2.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报名者凭准考证参加考试。凡提供虚假材料、虚假证件者,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专业测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本次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达到1:3方可进行考试。未达到比例的岗位,根据岗位实际需求情况,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本次考试,只进行专业测试,不进行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出试题,由应聘人员根据应聘岗位考试要求,自己提供作品,由考试评委会按照好、中、差三个等次赋分。

3.专业测试成绩总分100分,聘请县外副高级以上专业人员7人组成评委组,为应聘人员赋分。

4.专业测试内容

评剧演员兼一专多能岗:

考试内容:评剧折子戏表演、其它才艺展示(100分)。

(1)评剧折子戏表演70分。应聘人员根据自身行当,彩扮表演两段主演的评剧折子戏,每段时长15分钟以上。

(2)其它才艺30分。应聘人员展示(舞蹈、器乐、曲艺)其中2项才艺,每项时长3分钟以上。

声乐演员兼一专多能岗:

考试内容:声乐表演、戏剧演唱,其它才艺展示(100分)。

(1)声乐表演50分。应聘人员自选2首不同风格(民族唱法)歌曲进行现场演唱。每首歌曲时长4分钟以上(伴奏自行解决)。

(2)戏剧演唱20分。应聘人员演唱表演一段评剧选段,时长5分钟以上。

(3)其它才艺展示30分。应聘人员展示(舞蹈、器乐、曲艺)其中2项才艺,每项时长3分钟以上。

评剧板胡、二胡伴奏员兼一专多能岗位:

考试内容:评剧板胡、二胡演奏、伴奏、其它才艺展示(100分)。

(1)评剧板胡、二胡演奏20分。应聘人员与评剧武场合作演奏评剧大快板、墩三墩、大安板、小安板、帽子头接反调、原板夺头入法、平板夺头入法、凤点头演奏;

(2)评剧唱腔伴奏50分。自选2段评剧伴奏唱腔,一段节奏快的,一段节奏慢的,每段时长不低于5分钟;

(3)其它才艺30分。应聘人员展示(舞蹈、声乐、曲艺)其中2项才艺,每项时长3分钟以上。

注:考生所需灯光、音响、乐队由招聘方提供,助演及音乐伴奏等由考生自行协调解决,助演不受身份限制。

(四)体检

1.本次考试设置最低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成绩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费用自理。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此岗位重新补录。对体检后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以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此岗位重新补录。考察时间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对考察后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以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所有人员均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期限5年,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书,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4.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5.聘用手续办理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6.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7.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聘用地区同类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8.对公示环节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以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县人社局、县文旅体局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6——4222913(宁城县乌兰牧骑)

监督电话:0476——4222409(宁城县文旅体局办公室)

宁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4年7月3日

附:1:2024年宁城县乌兰牧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2:2024年宁城县乌兰牧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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