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长兴县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岗位 | 名额 | 性别 | 学历 | 年龄 | 专业要求 | 备注 |
殡仪服务岗位 | 2 | 不限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陵园设计与管理)、陵园服务与管理、现代殡仪技术与管理、法医学 | 户籍不限 |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正式录用后需在本单位服务满3年。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3.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报名事项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7日至7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长兴县民政局2楼209办公室(县前中街356号)。
3.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见附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表、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将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
5.考试内容及时间:如岗位报名人数达到10人以上,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笔试、面试总分各100分,根据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岗位报名人数达到10人及以下,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7.公示:体检、考察结束后,在长兴人事人才网对拟录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
8.录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察合格后正式录用,考察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参照有关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长兴县民政局解释。电话:0572-6309001。
长兴县民政局
2024年07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