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江北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若干意见》,结合党校工作实际,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综合岗位1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勤奋、身体健康;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宁波户籍,年龄30周岁以下(1994年7月4日以后出生);
4、有办公室工作、文字材料、计算机应用等工作经验者优先。
5、工作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新马路183号。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
2、下载报名表,填好后加贴一寸照片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获奖证书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75617419@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党校招聘报名”,报名表必须以word格式。
(二)综合测试
1、区委党校对报考资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通知参加综合测试。如报考岗位的初审合格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的3倍,取消招聘岗位。
2、综合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资格。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测试成绩得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政审对象,体检费用考生自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递补规定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人员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计划缺额职的,按该职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自本公告发布日起半年内,本单位如需继续招聘编外人员的,可以在参加考评未被录用的同类型岗位人员中择优录取。
三、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录用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江北区有关规定执行。
2、报考咨询电话:陈老师,89185533。
3、在各招聘环节中,会及时通知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对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者,将不再发布通知。
4、本公告由江北区委党校负责解释。
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党校(区行政学校)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