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麻城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麻城市2024年高层次人才面试工作已完成,现将体检、考察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注意事项及要求
体检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
(一)体检对象
按计划录用人数,以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附后(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
2024年7月8日上午
(三)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于体检当天早上8:00前往麻城烈士陵园(麻城博物馆旁)门口集中,由工作人员统一带队前往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1张一寸彩照。体检前晚不熬夜,不饮酒,当日早晨不饮水,不吃早餐,空腹体检。女性遇怀孕期、生理期,请主动告知医生。
2.逾期未参加体检的人员,将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生如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考生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若有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体检标准及费用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费用标准为每人400元。
(五)其他
体检期间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冒名顶替的考生,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察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会同各单位组织实施。
2.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应聘人员的考察工作,确保应聘人员的素质和质量。考察工作专班成员要求公道正派、责任心强、原则性强,并具有一定考察工作经验。
(二)考察时间安排
7月19日前,完成考察工作任务,将考察资料报送至市人社局。
(三)考察内容及标准
1.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职位匹配性等情况进行考察。要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核,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时需回避的情形等。严禁以政审和函调替代考察工作。
2.要重点加强对考生“德”的考察。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记录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录用的重要依据。曾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中有录用后拒不报到、试用期内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等不诚信行为的,曾严重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考察不合格。同时,针对不同身份的考生,对德的考察重点也应不同。考察对象为应届生的,重点了解其在校期间政治思想是否过硬,是否尊敬老师、友爱同学,是否乐于助人,富有爱心;考察对象为已就业人员,注重考察其是否爱岗敬业、是否遵章守制、是否团结同事、是否诚信、务实、吃苦耐劳;对于未就业人员,注重深入村委会、社区、走访邻里乡亲,考察其是否孝顺父母、团结邻里、是否关心公益事业等。
3.考察对象应当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具有履行职位职责必备的能力素质,能够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廉洁自律。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1)未达到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素质标准,有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影响国家工作人员形象的。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和学籍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后不满五年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录机关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3)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的情形。
4.对一些重要职位在考察时应当从严掌握标准。凡是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以及录用后有可能影响工作安全或损害国家利益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四)考察方法和步骤
考察工作要依靠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社区)的组织和群众,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具体步骤如下:
1.个人自传及谈话。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通知考察对象准备个人自传(自传具体要求见附件2),由考生对个人学习、工作和成长情况进行陈述总结。个人自传文字材料一般在1000字左右,连同本人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学历认证结果一并在考察组考察时上交。同时,考察组要安排时间与考察对象进行面对面交流谈话,重点考察考生品行,通过当面提问等形式,全面了解其价值取向、大局观念、团队意识、共容性等方面的情况。一经确定录用的,考察对象不得另找单位,须按规定时间报到,签订《承诺书》。主动放弃资格的,本人提供书面申请。
2.告知单位。由各考察组通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或居住地社区(行政村),做好考察的有关准备和配合工作。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或居住地社区(行政村)党组织应出具考察对象的鉴定材料和是否有违法违规或不良记录的证明。
3.查阅档案。考察组成员要认真查阅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仔细核对年龄、学历、经历和入党、入团情况。特别是涉及违法违纪处理情况,必须认真核对,并复印有关材料。
考察对象需要提交以下材料:①个人近几年思想工作或学习工作总结;②考察对象曾经工作的单位出具考察对象的鉴定材料(加盖工作单位公章);③被考察人档案;④被考察人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谈话了解。考察组必须深入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社区(行政村)和乡镇(街道)等进行广泛的考察了解,力求客观、公正、全面地掌握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考察时可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公示,根据需要也可到考察对象曾经工作或学习过的单位进行延伸考察。谈话一般采取个别谈话方式进行,每位考察对象的谈话人数不少于5人。对应届毕业生,谈话对象主要是考察对象就读学校的院系党团组织和学生处负责人、班主任、部分学生等。对社会人员,谈话对象主要是单位主管领导、人事部门负责人及周围同事、居住地社区(行政村)负责人等。对考察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一定要核实清楚,取得的证明材料应注明出处,并要求相关证明人签名或加盖公章。
5.提出建议。考察组研究并提出考察结论建议。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必须要有具体事实和有关证明材料。
6.撰写报告。考察组研究确定考察结论建议后,撰写考察报告并提出录用建议,并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考察报告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的申报材料,应当如实记录考察经过,全面反映考察对象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表现及主要优缺点。同时考察报告中应重点描述考生道德品行考察情况。考察报告所附的证明材料应当注明出处,并由相关证明人签名或加盖公章。
7.审核确定。考察结束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每份考察报告,确保考察报告内容充实、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结论明确。考察报告须加盖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所有考察报告及相关材料统一上交市人社局存档备查。对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经考察小组审核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定。
(五)考察纪律
1.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考察组成员与考察对象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其他执行公务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2.考察专班工作人员必须客观公正,不得弄虚作假、歪曲事实;必须集体议事,不得以个人意见代替考察组集体意见;必须保守秘密,不得泄露考察情况和考察对象个人隐私;必须廉洁自律,不得借机收受礼金、礼券和礼品、接受宴请等。
3.严格考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对考察情况失真失实的,追究考察责任人的责任。
违反上述考察纪律的要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有关事项及要求
1.考察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要尽量多听取各方面意见,客观辩证地研究和分析,从中得出准确的结论。同时,考察专班工作人员要注意工作方法,维护考察对象的利益,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对考察对象造成不良影响。
2.考察结果作为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依据之一,遇有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的情形造成考察对象空缺时,可按照原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附件1:麻城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体检、考察名单.docx
中共麻城市委组织部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