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通知公示

关于临夏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专项招聘岗位的补充公告

根据《临夏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符合报考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专项招聘岗位的考生,请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县(市)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2.“特岗教师”项目人员须提供县(市)聘用及安置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县(市)教育部门公章。

3.“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须提供全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须提供聘用及安置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县(市)人社部门公章。

二、符合国家和省州安置政策的民生实事项目人员

1.“进村进社”项目人员须提供安置审批文件复印件或《甘肃省选拔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工作审批表》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县(市)人社部门公章。

2.“农村中小学教师、乡镇卫生院、基层兽医站、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安置、基层涉农岗位、基层社保、基层旅游、乡镇文化站”项目人员须提供审批(聘用)文件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所在县(市)人社部门公章。

3.“组织部门选聘的村党组织专职书记”须提供县(市)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特别提示:

1.“基层服务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人员报考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专项招聘岗位时,转正安置(聘用)单位与现工作单位不一致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情况说明,并提供调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调动审批部门公章)。

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专项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基层服务项目专项招聘岗位报考推荐表》,推荐表须加盖各相关部门公章,详见附件。

3.以上材料及其附件在资格复审时均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办资格审核人员审核,资格复审时无法提供或未按时提供的,按自愿放弃对待,并取消聘用资格,按同岗位最终成绩依序等额递补。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安置已经入编的项目人员不得报考专项招聘岗位。

附件:基层服务项目专项招聘岗位报考推荐表.docx

临夏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5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