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四地质大队关于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考核招聘地勘水文急需短缺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函〔2022〕528号)等规定,四川省第四地质大队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5名工作人员。本次考核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

名称

单位

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四川省第四地质大队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一环路北三段1号1栋2单元31楼

承担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提供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地质、核地质、城市地质、旅游地质、农业地质、生态地质、遥感地质、地理信息、生态修复、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自然资源及环境样品检验检测等地质技术支撑与服务,参与地质类综合科学技术研究,完成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符合《四川省第四地质大队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考者学历、学位、职称证书等应于2024年1月30日前取得,任职经历计算截止到2024年1月30日。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符合条件的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其他条件。需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报考岗位对应要求的相关职称证书等材料。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日、2月4日-2月5日(三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本人在报名期限内持以下材料,前往四川省第四地质大队人事科报名(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柳城大道西段6号百利大厦10楼)。

(1)报考者填写完整的《四川省第四地质大队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学信网学历学籍验证报告和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根据《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要求提供)。

(5)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最低服务期限、试用期已满的证明材料原件。

第(4)、(5)项资料报考者根据自身实际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如实提供。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1个岗位,未在报名时限内提交上述材料或材料不齐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查

单位按照招聘条件和报考者提供的报考材料,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时现场反馈给报考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报名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面试考核

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面试主要围绕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进行答题,考察报考者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与岗位匹配度等,根据面试情况进行评分,面试相关事项根据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医院由单位指定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的,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7天内按规定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由我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组织开展考察工作。对考察中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面试、体检、考察合格者,我单位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以及被公示人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

由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对公示无异议人员进行审核确认。

八、办理聘用手续

四川省第四地质大队凭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出具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服务年限

录用后,聘用人员在我单位最低服务年限3年(经组织安排工作变动的除外)。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四川省第四地质大队人事科 028-82717354

监督电话:四川省第四地质大队纪检监察科 028-82724931

附件:1.四川省第四地质大队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四川省第四地质大队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四川省第四地质大队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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