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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满洲里市)体检的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要求。现就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满洲里市)体检环节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范围、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一)体检人员范围: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满洲里市)体检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2024年7月12日上午7:30

(三)体检地址:

体检医院:满洲里市人民医院二楼体检科

地址:满洲里市合作区世纪大道东100号

(四)相关要求:

1.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务必在7月12日早上7:15前到达指定地点等待体检。

2.体检当日,应聘人员要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预计每人500元(具体金额以医院实际收费为准),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体检须携带材料

(一)二代身份证

(二)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一张

(三)应聘人员需自行下载打印《体检承诺书》(详见附件3),本人签字后交由体检现场审核人员。

四、体检须知

考生体检当日需空腹。为不影响体检结果,体检前须禁酒,饮食清淡,注意休息。孕期、生理期考生需提前向检查医师声明。(详见附件4)

五、相关事项

(一)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

(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需与满洲里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提出复检申请,经核准后通知本人进行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3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根据《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考试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所有考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现有“1+N”补充招聘满洲里市部分岗位考生未达到上述要求,故不能参加体检环节及后续环节(详见附件2)。

六、纪律要求

(一)接受体检的考生必须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对于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体检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470-6234709(上午9:00-11:00,下午14:30-15:00)

监督举报电话:0470-6262010(上午9:00-11:00,下午14:30-15:00)

附件1: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满洲里市)体检名单

附件2: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满洲里市)未达到面试平均成绩考生、无面试考生岗位统计表

附件3:体检承诺书

附件4:体检须知

满洲里市委组织部

满洲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8日

附件1: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满洲里市)体检名单.pdf

附件2: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满洲里市)未达到面试平均成绩考生、无面试考生岗位统计表.pdf

附件3:体检承诺书.doc

附件4:体检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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