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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南靖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知(三)

兹定于2024年7月12日组织2024年4月南靖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第三批体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于7月12日8:15前准时报到。迟到或缺席者一律按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二、报到地点:南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5室(南靖县山城镇荆南路86号)

三、体检有关事项

1、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无故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2、根据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务必注意体检结果,如存在上述情形的,须当场向带队人员提出复检申请,以复检结果为准,不再另行安排复检。考生或招聘单位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 、有关要求:

1、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1寸近期彩色照片1张、体检费500元(多还少补,可现金或者手机支付)和黑色水笔参加体检,禁止携带无关的物品参加体检。

2、考生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晚上8:00点以后不得进食;体检当天早上要空腹、憋尿;女性受检者属于经期期间的,请在当天体检前主动告知带队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在当天上午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参加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

3、考生参加体检不准携带手提包、跨包、背包、行李包等与体检工作无关的物品;携带的手机、平板、电子手表等带有存储、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须按规定上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违者,经当场确认,取消体检资格并按违纪处理,记入考生个人档案。

4、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

第十一条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5、体检谢绝考生亲属陪同,考生应全程服从带队工作人员安排。

6、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下,如有错漏或异议,请及时联系南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调配股,电话:0596-7822639。

南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9日

附件:2024年4月南靖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三)

2024年4月南靖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三).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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