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有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根据中共溧阳市委 溧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天目湖英才榜”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2022-2024)》(溧委发〔2022〕3号)文件,现将2024年溧阳市名校优生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本次共引进56人,其中党政类(A类)50人、教育类(B类)6人。
1.应聘人员最高学历毕业学校属于第一轮“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或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高校;
2.应聘人员最高学历所学专业属于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147所)(含一级学科涵盖的二级学科);
3.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
4.教育类(B类)岗位应聘人员最高学历毕业学校可放宽至“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师范类院校,具体条件及要求见岗位简介表。
二、资格条件
引进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品学兼优,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户籍不限。
2.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9年2月20日以后出生),博士、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2月20日以后出生)。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
5.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0日09:00—2月29日16:0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网址:http://gkzk.liyang.gov.cn/,同时在报名成功后三日内,报名人选须按顺序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整理成1个PDF文件后,发送至报名邮箱rsj735735@163.com(邮件名:姓名+院校+专业)。报名材料包括:
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②学信网中查验的各学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④中共党员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⑤在高校就读期间成绩单、必修课成绩班级排名,须按照学分加权计算,加盖院系公章;
⑥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学生干部的证明材料;
⑦在高校就读期间的各类奖学金证明材料;
⑧在高校就读期间的综合性表彰证书或证明材料;
⑨资格证书、发表论文及实习经历等其他证明材料;
⑩已参加工作的,还须提供现单位同意报名应聘证明或出具个人承诺书)
(3)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学课程目录等,并在2024年10月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入学通知。
(4)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引进岗位设1:3开考比例,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比例的,相应核减引进数直至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报名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5日16:00。
(5)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报名材料须与报名信息录入内容一致,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中外文对照版本同时上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主要针对学习能力、专业素养、任职经历、所获荣誉奖励等要素进行量化评分。按引进计划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复审机会的,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报名人数与引进人数之比不超过5∶1的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不计入总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溧阳市人民政府网公示。
五、资格复审、面试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对象报名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复审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A类岗面试视情况采用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B类岗面试视情况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等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溧阳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示。
六、体检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通过溧阳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情况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引进人员应在毕业后1个月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相关政策
1.来溧参加面试的,按照路程远近给予一定的往返交通费用补贴,标准为:江苏省内高校500元/人、省外高校1000元/人。
2.引进人员应当在引进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1年),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标准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3.选聘人员在溧工作期间,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享受相关人才政策待遇。
4.引进人员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由市委组织部进行跟踪培养管理。表现优秀、发展潜力较大的,可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名单。
九、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应聘人员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学习成绩等证明材料。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严肃追究责任。政策咨询电话:0519-87269151,监督电话:0519-87268150。
十、本公告由中共溧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溧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