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现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政府专职消防员(该类人员非事业编制人员,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社会人员、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无不良嗜好。
(三)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且自愿从事消防灭火救援和社会抢险救援工作,具有与职位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四)岗位要求为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
(五)退伍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优先考虑。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列为失信执行人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3.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如吸毒、嫖娼、赌博、酒醉驾等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5.其他不宜录用的情形。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地点:清远市清新区浸潭人民政府1号楼3楼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2.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7月16日的8:30—12:00;14:30—17:30。
3.需提交材料:
(1)《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报名表》(双面打印);
(2)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片3张;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4)个人征信报告;
(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可取回);
(6)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可取回);
(7)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可取回)。
咨询电话:0763-5630027。
三、资格审查
由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认。资格审核结束后,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合格考生。
四、考试
(一)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核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的专业水平、综合素质、政治思想等,参加面试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三)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成绩: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成绩达不到报考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递补,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成绩相同的,由本单位组织考察确定名次。考试成绩将在浸潭镇政府大院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五、体能测试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录比1:1确定人选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从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能测试由镇消防中队组织,具体要求和标准以通知为准。
六、体检
体能测试合格者,需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负责,体检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处理。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当天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须于接到电话通知后按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安排(2个工作日内)进行,逾期视作放弃。出现报考者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将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进行考察。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职位空缺则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后进行体能测试、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对其考察。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xin.gov.cn/)及浸潭镇政府大院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直接向浸潭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反映。
九、薪酬待遇和聘用
薪酬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参照《清远市清新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管理暂行规定》(清新府办函〔2021〕52号)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乡镇专职消防员按照大专及以下学历6万元/年,本科及本科以上6.6万元/年(含个人和单位应缴医社保、公积金)。
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六个月。聘用人员需在本单位服务满三年。
十、其他
(一)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考试的时间地点、拟聘用人员、体检安排等)将及时在上述网站公布,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另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须在该网上查阅或与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考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有不诚信行为者,2年内不接受其参加我镇的公开招聘。
(三)原则上由报考人员本人现场报名。如本人确实无法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委托他人代报的,被委托人必须带上委托书及身份证前来报名。
(四)本次招聘考试结束后,各岗位新聘人员一年内出现辞职的,经批准,可以从本次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名进行递补。
(五)本次招聘由浸潭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及相关招聘信息解释工作。
附件:
1.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岗位表.xls
2.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2024年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的公告报名表.doc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