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新闻宣传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闻宣传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名额新闻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1人,限男性,主要从事公安宣传策划,图片及视频拍摄、后期制作,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等。二、报考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4.具有良好的品行,吃苦耐劳,保密意识强;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7.年龄在18-35周岁;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岗位条件(1)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及信息采编能力,具备图片和视频拍摄、后期制作等专业技能;(2)专业不限,有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新闻工作从业经历,会独立使用视频处理软件者优先考虑。(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本次招聘报名资格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以上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3.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6.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三、招聘程序本次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环节和程序。(一)报名(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从2024年7月11日起至2024年7月19日(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2.报名地点: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4楼政工科办公室(吉安市青原区文天祥大道6号)。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4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有关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应聘报名表(见附件,网上下载表格打印填写好)到现场报名。4.资格审查:由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组织对报名者进行资格条件初审,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应聘资格。(二)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1.专业技能测试。为确保人岗相适,面试前将组织新闻宣传专业技能测试,考察个人图片及视频拍摄、后期制作,文字写作、新闻采编等能力,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考生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3.计算总成绩。报考人员需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两场考试,且无违规违纪行为,成绩方为有效,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60%、面试40%之和来计算,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4.确定入闱体检、政审对象。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人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再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政审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政审对象。(三)体检和政审由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统一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具体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执行;由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统一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体检、政审两项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和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四)聘用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组织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期为一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聘。四、薪资待遇试用期两个月内享受基本工资2500元,在试用期内提出辞职或因不适应岗位工作而被辞退的,按实际上班天数发放基本工资,不享受其他待遇。试用期满后,工资福利待遇5000元/人/月,含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五、其他须知事项1.应聘过程中发现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应聘过程中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络方式通畅,因无法与应聘人员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此次招聘相关事项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电话刘警官:0796-811596913766229265附件: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新闻宣传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的报名表
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
2024年7月10日
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新闻宣传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