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铁力市人民法院审判、行政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在本院核定的聘用制人员额度空缺职数范围内,现决定组织实施2024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文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计划 招聘数 | 性别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备注 |
01 | 书记员 | 2 | 男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限铁力市户籍,打字测试正确率不低于70字/分钟。 |
02 | 书记员 | 2 | 女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
03 | 书记员 | 1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
04 | 文员 | 1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限铁力市户籍。 |
为实现“随走随补”,确保书记员队伍总量动态稳定,本次招聘建立递补机制:取得面试资格但未被录取者,保留其递补资格至下次招聘工作启动前。本次招聘工作结束后,如新出现聘用制书记员、文员空缺,则按照笔试、面试折合后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铁力市户籍;
2.年龄限制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至2006年7月期间出生);
3.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本人及直系亲属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7.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相关职位情形的。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形式。
(一)报名时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6日
(二)报名网址:https://tl2024fy.ibaoming.net/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报名期间登录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填报信息,每次只能选报1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者可于报名期间登录服务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7月16日17:00以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缴费确认。报考者通过资格审查后,应于2024年7月12日9:00至2024年7月16日18:00期间登录平台进行实名缴费确认(本次考试仅由网站收取技术服务费20元)。逾期未完成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职位的招录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原则上缩减、合并或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特殊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缴费确认后,请于2024年7月18日9:00至2024年7月18日18:00期间登录平台打印准考证。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转1432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打字技能测试及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分的50%。
(一)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测试法律知识、时事政治和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不设最低合格分数线。
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二)打字技能测试
报考书记员职位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5的比例进入加试打字技能测试环节。打字技能测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五分钟。报考者须平均每分钟正确录入70字及以上(不含标点符号),正确率不达标的,取消面试资格。
考试地点设在铁力市人民法院,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铁力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三)面试
报考文员职位的考生及报考书记员职位且通过打字技能测试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考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铁力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公布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由铁力市人民法院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3.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可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六、录用
根据考察结果,与聘用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履行相关手续。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书记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七、工资福利
1.工资待遇。工资薪酬由基本工资和年终绩效奖金构成。
2.社保缴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担。
3.福利待遇。在聘用期内,享受相关职业待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享有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期。带薪年休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八、相关事项提醒
1.涉及招聘基本政策、参考要求以及职位公告中的年龄、学历、其他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考生可于工作时间内与铁力市人民法院联系,联系电话:0458-2289100。
2.考生在填报名表时应认真填写,在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即视为承诺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等工作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或解除合同,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本公告由铁力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