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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2024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三)

按照《稷山县2024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现将笔试成绩、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考生登录原报名网址(sxgpwb.cn/0359jssy)自行查询。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稷山县2024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公布的岗位及招聘名额,每个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参加人数确定。具体名单见附件。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7月16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地点:稷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稷峰东街24号)

按照《公告(一)》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因个人主动放弃或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3)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1.网上报名登记表(可在报名网站下载);

2.准考证;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暂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内容包含考生基本信息、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等。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4年7月底前提供,未按时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非普通高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期内)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期内),岗位无学位要求的不须提供;

6.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毕业院校出具的档案存档证明原件;

7.已就业的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县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注明服务期限是否已满;

8.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交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提供《服务基层人员审核表》。

10.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359-5555665

附件:稷山县2024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稷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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