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公安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苍梧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共设3个辅警职位,拟招聘71人。职位信息详见《苍梧县公安局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
序号 | 职位名称 | 职位简介 | 聘用人数 | 年龄 | 性别要求 | 专业要求 | 学历要求 |
1 | 文职辅警 | 协助开展写作、文秘、宣传、文书助理、档案管理等行政管理工作及其他警务协助工作 | 10 | 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2 | 勤务辅警(一) | 协助开展执勤、治安防范等警务辅助工作 | 45 | 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 男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3 | 勤务辅警(二) | 协助开展执勤、治安防范等警务辅助工作 | 16 | 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 男 | 不限 | 高中或中专以上 |
注:职位初定,需服从县局统一调配,否则不予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
主义制度;
3.应聘年龄为年满18周岁以上;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岗位设置要求年龄、学历条件的,年龄截止时间2024年1月9日。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行政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其他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三、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网上、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0日至1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二)报名地点
苍梧县公安局业务楼211室(苍梧县石桥镇苍梧大道苍梧县公安局,联系电话0774-2698331)。
(三)报名材料
1.填写《苍梧县公安机关2024年公开招聘警用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报名表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不如实填报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一律予以解聘。
2.本人携带《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驾驶证、技术资格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蓝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四、考试
我局将通过梧州人才网、苍梧县人民政府网、“苍梧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发布考生理论考试、体能测试及面试相关信息。报名成功的考生需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一)体能测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行体能测试,择优进入笔试。
体能测试时间:2024年1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
体能测试地点:苍梧第一初级中学
1.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项目及测试规则,结合《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手册》成绩标准,体能测试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男子)/800米跑(女子)"和"纵跳摸高"三项,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如下:
(1)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9 | ≤15〃2 |
1000米跑 | ≤4'55〃 | ≤5'05〃 |
纵跳摸高 | ≥260厘米 |
(2)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5〃9 | ≤16〃2 |
800米跑 | ≤4〃50〃 | ≤5'0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2.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必须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必须签订《自愿参加体能测试保证书》,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体能测试的,应当确认放弃参加体测。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试资格。
3.体能测试项目中,纵深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往返跑的测试次数不超过2次,长跑测试次数为1次。体能测试结果当天确认。
(二)笔试
对体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笔试考试。
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范围为时事政治、法律知识、公文写作。笔试成绩将于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梧州人才网、苍梧县人民政府网、“苍梧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
笔试时间:2024年1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30—17:00
笔试地点:苍梧第一初级中学。
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三)面试
1.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形式开展。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和运用
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总成绩从高分到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录取。招聘单位出现岗位空缺,考生同意由招聘单位调整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可作为候录库人选,招聘单位按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与考察政审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体检与考察政审合格后直接补录。
六、体检和考察政审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考察政审和体检人选。
(一)考察政审
由苍梧县公安局对考生开展考察政审工作。
(二)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另外增加毒品尿检项目,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负。
2.考察政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从候录库人选中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考生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考察政审及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梧州人才网、苍梧县人民政府网、“苍梧公安”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制管理。
(三)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履行合同或违反管理规定的,予以解聘。
(四)被聘用人员待遇
1.辅警实行层级化管理,薪酬约3200—5600元/月(含“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存部分)。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休假,每年组织健康体检、享受工会福利待遇等。
3.每年定额配发辅警制服。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各考试环节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身份证是参加各考试环节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随身携带。
(四)请考生提前熟悉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地点及时间,了解交通和天气等情况,合理安排出行,务必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指定地点签到候考,以免延误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苍梧县公安局政工室具体组织实施,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本公告由苍梧县公安局政工室负责解释。
苍梧县公安局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