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阳高县基层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推动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司法部办公厅、省司法厅有关通知精神和《大同市开展全国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经县委、县政府批准,面向全县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10人。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阳高县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岗位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吃苦耐劳,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
6.其它要求:执行力强,能适应农村基层一线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30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2.户籍要求:阳高县户籍;
3.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同等分数下优先聘用: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或法学专业毕业的;或具有政法、公安机关相关工作经历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协理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或者解聘的;
(5)曾因违反司法行政机关管理规定被辞退的;
(6)不适合从事协理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在阳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9日9:00——7月23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
3.报名网址:http://www.sxkjrc.cn考生登录提交报名信息。
4.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应提前准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照片,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的报考条件,并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和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准确。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招聘资格),按有关程序予以严肃处理,并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因联系方式不准导致未能及时获知通知事项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
时间:2024年7月20日9:00——7月24日18:00,网上资格初审由县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领导组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7月24日12: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
(四)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7月20日9:00——7月24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须按原报名网站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报名成功可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环节使用。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五)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的具体打印时间在阳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的考生随时关注,并于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必备的基础知识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素质。
1.笔试
考试形式为闭卷形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科目:岗位1、岗位2:公共基础知识+法学基础理论
岗位3、岗位4:公共基础知识
所有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如有报考者即可开考。
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阳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入围人员名单,考生自行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资格复审公告,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按拟聘岗位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空缺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人数不达3倍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招聘资格。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理解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综合素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关键环节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60分。总成绩采取百分制,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四舍五入)。若考生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笔试成绩依然并列,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成绩排序。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在阳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七)体检考察
1.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体检公告。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结果不合格的,进行一次复检。如复检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对因怀孕等特殊情况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聘用岗位空缺的,可按照本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2.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同时要对考察对象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对其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阳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司法协理员在聘用后,与县司法局办理相关用人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内,聘用部门与受聘人员双方均不得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合同约定的情形除外)。
四、岗位职责、聘用形式及薪酬待遇
(一)岗位职责
司法协理员岗位全部在司法所,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指导调解工作;
2.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参与基层普法依法治理;
3.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提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
4.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受委托承担社区矫正工作;
5.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协调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6.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参与推进辖区基层法治建设;
7.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
8.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合法性审核(查)工作;
9.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面向社会收集立法意见建议;
10.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协助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11.协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开展远程视频会见工作;
12.完成法律法规赋予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聘用形式
司法协理员属于编制外聘用人员,聘用期限为3年,国家、省、市出台相关司法协理员管理制度后,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三)薪酬待遇
司法协理员薪酬福利按照事业单位人员最低工资标准的85%执行。社保、休假等待遇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五、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52--6622228
0352--6653298
监督电话:0352--6623319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公告由阳高县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本次招考的各类应公开信息均在阳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如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考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2.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阳高县公开司法协理员工作领导组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