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其他通知公示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考试首轮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公布及体检公告

根据《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公告》要求,经录入测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现将我院2024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考试首轮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环节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为60分,按面试成绩占40%、笔试和录入测试各占30%相加合计作为总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依次排名。若总成绩相同者,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录入测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

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人员进入体检。考生首轮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体检时间定于2024年7月16日(星期二)上午进行。请参加体检人员于当天上午7:20前在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衡山路西门门口集合。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四、体检须知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1张及黑色签字笔,准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并保持通讯畅通。证件不全或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前一晚10时后禁食。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进行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需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3.参加体检人员除接受身份验核、相关项目检查外,建议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一次性医用口罩。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不适症状及时报告工作人员,由医务人员按规定处置。

五、纪律要求

1.体检过程中,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管理,手机等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禁止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无特殊情况,家长、亲属、朋友等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否则按违纪处理。

2.体检人员在体检期间不得向医生透露本人姓名等与体检无关的信息。体检表第一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写,不能遗漏,不得擅自涂改任何体检指标,否则按照违纪处理,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体检期间,体检表由工作人员或医务人员传递、保管,参加体检人员不得擅自携带。

3.参加体检人员应当如实回答医务人员有关询问,并按规定的体检项目依次进行检查,不得漏项、漏检。对隐瞒病史、弄虚作假或者冒名顶替的考生,不予聘用。

六、有关说明

1.体检结果将以电话或者短信形式通知本人,请参加体检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形成缺额的,从本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合格人员将按照《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公告》要求组织进行考察,具体时间、方式及程序将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754-88887373,0754-88996629

附件: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考试首轮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

2024年7月12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