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区城乡基层治理促进中心工作力量,做好基层治理工作协调宣传和社会工作项目管理,现面向社会就合同制工作岗位进行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工作人员2名,主要从事文稿起草、联络协调、对外宣传、社会工作项目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品行素养,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文字表达、计算机操作能力,能胜任本职工作,能服从组织安排;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的;
(3)尚未解除党纪处分、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行政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应报名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设置岗位2个,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由中共德阳市罗江区委社会工作部组织实施,按照“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应聘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择优录取。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7月19日,截止7月19日24:00,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按填表说明填写《中共德阳市罗江区委社会工作部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登记表》(附件2),并将有本人手写签名的登记表扫描件发送至584894278@qq.com,邮件主题须按“岗位名称+姓名+学历”命名,如“综合管理+张三+本科”。
3.报名初审: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对应聘人员是否按要求报名、是否符合公告条件进行初审,初审不合格者将通过邮件直接告知;合格者将通过电话及邮件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
(二)笔试考核
应聘人员根据笔试通知,携带居民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考核内容为材料分析与写作。根据笔试成绩确定进入现场审查和面试阶段人员。
(三)现场审查
进入现场审查环节人员将通过电话及邮件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到区委社会工作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时应提供居民身份证、一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和学历学位、职业资格等级、作品集、案例集等证明材料,现场审查合格者,发放面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者,劳动合同无效。
(四)面试考核。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生在面试前进行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试开始后,根据抽签顺序,依次前往候考室审题、面试室答题。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以考核通知书明确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考察。笔试成绩不作为最终录用依据。根据面试考核分数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素质、个人工作学习能力等情况,并通知考察对象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考察对象是党员的,还应出具《党风廉政意见》。
(六)公示聘用。根据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予以聘用。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与区城乡基层治理促进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在政策允许、财政保障且工作需要的情况下,优先续聘。
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
2.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
5.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人员管理和待遇
中共德阳市罗江区委社会工作部对聘用的人员实行统一管理,按照德阳市罗江区临聘人员管理相关规定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德阳市罗江区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8-3206550
监督电话:0838-3901867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中共德阳市罗江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4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