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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体育学院关于地区优秀人才安居资格审核名单的公示

根据《西安市人才安居办法》(市办字〔2017〕212号)、《西安市人才安居货币化补贴实施细则》市建发〔2021〕149号,经个人申请、单位初审,现将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安居资格审核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人事处或纪检监察机构反映。

人事处电话:029-88409163

纪检监察机构电话:029-88409404。

西安体育学院人事处

2024年2月1日

序号

申请人姓 名

所在单位

认定部门

婚姻

状况

家庭

人口

住房情况

拟申请

保障类型

1

曹怡纬

运动与健康科学学院

碑林区人社部门

单身

1人

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保障性住房

租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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