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就业见习基地招募及就业见习工作,引导高校毕业生及符合相关条件的青年到企业单位(被招募的就业见习基地)开展3-12月的见习,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54号)、《滁州市2019年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实施方案》(滁人社发〔2019〕108号)、《关于引导高校毕业年度学生到中小企业实习见习促进留皖就业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41号)文件精神,现就招募凤阳县2024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公告如下:
一、招募时间:招募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1日止。
二、招募见习基地单位、条件:县内有意开展就业见习工作的企业单位。条件:全县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其它组织,以及各级党政机关均可申报设立青年就业见习基地。重点吸纳符合我县产业发展导向、发展潜力较好、规模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良好、行业内知名度较高的企事业单位作为青年见习基地。
三、见习基地开展见习时间:见习不能低于3个月。被认定的见习基地自3月份起即可开展见习相关工作。
四、招募见习基地报名所需材料及流程:
所需材料:
(一)凤阳县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请报告;
(二)凤阳县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附件1);
(三)凤阳县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年度计划表(附件2);
(四)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党政机关介绍信;
(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所需流程:
(一)单位申报。用人单位申报青年见习基地时,应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s://ygjy.ah.gov.cn/)安徽政务服务网用户统一认证登录入口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二)资料审核。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收到申请资料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审核,提出初步意见;
(三)条件评估。对通过资料审核的申报单位,由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30个工作日内对其见习场所、管理制度、培训条件、师资配备、经营管理等进行考察评估,提出审核意见;
(四)认定授牌。对经审核认定具备青年就业见习条件的单位,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认,并予以授牌。青年见习基地有效期3年,3年期满审核合格的,可继续挂牌。
五、招募见习基地报名方式:如县内相关企业单位有参加见习工作的意向,请与凤阳县人社局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胡婷婷,联系电话:0550-6719469,邮箱:2328720505@qq.com。
六、青年就业见习意义:青年就业见习,是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青年就业见习基地(以下简称见习基地),提供适宜见习岗位,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进行3-12个月就业见习,支付见习人员见习补贴的一项制度。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不建立劳动关系。
七、青年就业见习人员条件:是指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持《就业创业证》并登记失业且无社会保险参保记录,下同)。每位毕业生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见习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
八、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及人员待遇:青年见习基地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贴由财政和见习基地共同承担,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2000元,其中财政按照每人每月1400元的标准给予青年见习基地补贴。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