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学校科研事业发展和科研队伍建设,根据《天津医科大学科研助理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求,现招聘编外科研助理。
一、招聘岗位
科研助理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二、基本要求
1.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良好的专业背景、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
3.具有科研助理岗位所需的素质和专业技能,自愿应聘科研助理岗并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科研助理岗位相关规定。
三、招聘程序
(一)竞聘所需材料
1.应聘简历电子版,请按照附件要求模板填写;
2.身份证扫描件(正反两面);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最高学历、学位),未取得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2日开始报名,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
在报名时间内将本方案要求“竞聘所需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详见招聘计划附件),并将邮件命名为“竞聘+岗位编号+姓名”,未按照规定发送邮件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选聘
科研助理岗位的选聘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聘时用人单位和科研项目组(团队、个人)应加强对应聘人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把关。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考核通过后报学校审批,确定录用人员。
四、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科研助理是临时性岗位,为学校非事业编制职工。录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派到学校科研助理岗位工作。
五、待遇
不低于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天津市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