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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文综、统计分析、工程管理、窗口服务岗位共7人。

二、招聘条件

1.金华市区户籍。

2.男女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30日后出生)。

3.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具备一定文字功底及计算机操作基础。逻辑思维清晰,具有较强的市场及数据分析能力,有3年以上相关市场调研工作经验者优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受过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期间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2月1日至2月29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提供资格初审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电子照片),打包发送到764030762@qq.com,邮件标题为姓名+户籍所在地+毕业院校(例如:陈XX+浙江金华+XX大学+专业)。

(二)笔试面试

根据报名情况初审后,决定入围笔试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四)公示及录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房地产服务中心公示栏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招聘工作完成一年内,如需再招聘人员的,可从本次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体检、考察录用。

四、待遇

按《劳动合同法》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本岗位聘用人员待遇年薪约5万元(含各类社会保险)。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金华市房地产服务中心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人:李晓霞   联系电话:0579-82325936

金华市房地产服务中心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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