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竞秀区体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进一步选拔有潜力有发展的运动员组建区级运动队,为我市输送更多高水平后备人才,保定市竞秀区决定择优公开选聘返乡体育冠军10名。依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现公告如下:
{C}一、{C}招聘原则和方式
{C}(一){C}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
{C}(二){C}招聘方式
采用公开选聘的招聘方式。
二、选聘对象
(一)获得奥运会、世锦赛、亚运会、全运会冠军的退役运动员;
(二)保定市(县、区)户籍或曾经在竞秀区有过学习经历的全国比赛(成人)冠军(全国冠军赛、全国锦标赛或同级别赛事)或获集体项目省级及以上比赛(成人)冠军的退役运动员;
(三)夫妻双方同为获得冠军的退役运动员,其中一人满足上述第一条或第二条要求的(含已在竞秀区任职的返乡体育冠军),其配偶可不受第二条中户籍和竞秀区学习经历的限制。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胜任事业单位教育教学工作;
(五)年龄在18--40周岁(1983年7月22日至2006年7月22日);
(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冠军资格以证书和成绩册为准,学习经历以竞秀区学校的毕业证书或学校开具的证明为准。
本次选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在往年返乡冠军选聘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的。
四、选聘岗位
选聘返乡体育冠军共10人。选聘单位、数量和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设置表(附件1)。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
本次选聘采用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竞秀区公开选聘体育冠军报名表》;
(2)竞秀区学校的毕业证书或曾在竞秀区上学的证明(任课教师签字加盖学校公章,证明中注明在本校就读的时段);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能够证明获得冠军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证书、成绩册);
(5)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证明,原始学历为专科的,需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证明;
(6)以配偶身份报名选聘的,需提供结婚证。
2.报名时间及地点
7月29日至8月2日在保定市竞秀区隆兴西路2017号(河北省新华第一印刷责任有限公司院内)竞秀区教育和体育局二楼体教融合发展中心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等;
(2)由保定市竞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定市竞秀区区教育和体育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选聘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列入拟聘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单数评委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按选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赛事级别高的,田径、排球、篮球三大项目的,学历高的,年龄小的。
3.面试完当天告知应聘人员面试结果。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对拟选聘对象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
(四)考核
通过查阅档案、座谈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最终确定出拟聘人员,并在竞秀区教体局公众号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安置
拟聘用人员到岗,办理增人、增资、入编等手续,纳入全额事业编制,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相关事宜
(一)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处理;
3.选聘工作全程在有关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
(二)其他事宜
1. 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考察考核、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在选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一经查实后,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 政策咨询电话:0312-3016007
咨询时间:上午8点半至11点半;下午2点半至5点半
竞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2日